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宜的通告》《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等法规办法, 我局于2011年起相继认定了8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检验机构。由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对相应检验标准进行了修订调整,近期,我局组织对省内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检测任务的机构进行了增补和调整。经对有关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与现场核查,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原名称:江苏省苏州药品检验所)、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原名称:江苏省扬州药品检验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原名称:江苏省无锡药品检验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苏州世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10家检验机构具有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安全性必备项目检验能力,认定为我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 特此通告。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8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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